□ 本报记者 黄辉

□ 本报通讯员 邹泽发 肖景涛

“有司法所给乡镇工程项目合同提意见、把关,基层干部做事就更安心、更放心了。”近日,在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周田镇召开的工程合同联合审查工作会议上,乡镇干部对司法所提出的法律意见予以采纳,并准备将合同重新修订后再上会讨论。

今年以来,会昌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创新实践,统筹布局机构人员、事项、标准、流程等改革要素,通过建立一个体系、建强一支队伍、完善一套流程,守牢基层依法治理主阵地。

一个体系筑基石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多元复杂的社会治理需求日益增多,但受限于法律资源不足,乡镇面临的依法行政压力越来越大,行政诉讼败诉率高成为困扰基层法治建设的一大难题。

会昌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改革中求“破题”,出台《会昌县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开出“抓前端、治未病”良方,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机制,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

《方案》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和推进改革,对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流程、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并就加强组织领导、督查检查、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形成全县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

根据《方案》要求,会昌县19个乡(镇)组建了审查机构,明确了审查人员。在此基础上,明确由县司法局牵头组建合法性审查“联系帮扶小组”,分片区进行挂点帮扶指导,做到“扶上马再送一程”。

目前,会昌县已形成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县级合法性审查“联系帮扶小组”为协同支撑的审查工作运行体系。

一支队伍强根基

合法性审查往往涉及土地征用、项目审批、合同签署、政策文件制定等多个方面,要求审查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敏锐的政策触觉。那么,“谁来审”就成为基层合法性审查遇到的首要问题。

为此,会昌县通过构建“1+2+N”合法性审查模式(即明确1名法治分管领导,司法所、党政办各1人组成2名法制审查人员,由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相关领域专家构成N名法审辅助人员),建强一支“法审员”队伍,并以集中轮训、实地观摩、线上培训等方式开展实践实训200余人次,基层3名以上“法审员”覆盖率达100%。

此外,会昌县司法局“联系帮扶小组”吸纳局机关具有法律背景的工作人员,搭建合法性审查理论与实务专家库,对重大疑难复杂法审事项提供专业协审意见。

针对基层审查人才队伍不稳定的现实情况,会昌县重视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储备、使用工作,鼓励和支持县乡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做大全县法治人才储备库,并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倾斜,吸引更多法律专业人才到基层一线工作,有效缓解基层审查人才队伍的压力。

一套流程提质效

由于各乡镇在资源条件、人员配置、专业素质等存在差异,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面临审查程序、涉法事项、审查重点和尺度难把握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审查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为此,会昌县建立“一图一清单一指引”,通过统一编制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图、制定审查清单和工作指引,收集整理各类合法性审查的典型案例,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让审查人员“一看就懂、一干就会”,审查时长缩短至1至2个工作日。

同时,会昌县还依托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拓展农村“三资”领域“法治体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场景应用,促进合法性审查与县乡中心工作相辅相成。

今年以来,会昌县各乡镇审查涉法事项398件,其中审查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合同、协议占比65.3%,提出法律意见280条,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7件。全县行政行为争议发生率、败诉纠错率较去年实现“双下降”,经审查后的事项,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实现“双零”。

“我们持续优化合法性审查的各流程、各环节,力争做到精简实用、统一规范、系统高效,实现‘多审合一、一审多项’,最大程度为基层审查工作减负提效,为基层依法治理加力赋能。”会昌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智武介绍说。

如今,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制定过程中的必经程序,已然成为会昌县基层干部的普遍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