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首部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出台
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城镇居民住宅“防火墙”
法治日报记者 潘从武
法治日报通讯员 张秀
新疆首部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是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巴州人大常委会调研发现,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内容在自治区和其他地州市相关条例中偶有涉及,但没有单独规定。对于大众普遍关心的电动车充电安全等问题,尚存立法空白。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部分居民住宅区,特别是城中村、老旧小区存在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充分听取各方建议后,决定为城镇住宅加装‘防火墙’。”巴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备案审查科副科长陈好介绍说,本着“管用几条,就制定几条”的立法思路,最终出台的《规定》共10条。
调研中还发现,巴州消防执法监管部门有50余人,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参与度不够,导致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监管主体不明确,无法满足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需要。为此,《规定》明确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具体责任。
“《规定》还首次明确了电动车违规停车、充电的具体处罚,填补了我区立法空白。”巴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卫东认为,《规定》的实施,将全面提升巴州城镇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以法治方式筑牢城镇居民住宅“防火墙”。
发表评论
2024-11-17 03:23:27回复
2024-11-17 09:37:18回复
2024-11-17 03:37:36回复
2024-11-17 04:06:35回复
2024-11-17 01:17:30回复
2024-11-17 10:33:31回复
2024-11-17 06:44: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