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出台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建立健全区域联防协作机制
法治日报记者 周孝清
法治日报通讯员 王兆清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6章30条,主要从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强化科技引领服务发展、强化合作协同作业、强化安全监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对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明确政府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与协调,规定气象主管机构和相关部门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过程、弹药存储、运输、应急处置等工作的联动;明确省气象主管机构建设和完善省市县一体化的人工影响天气系统;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省际区域协作,建立健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联防协作机制;明确政府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气象主管机构等按职责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设备、弹药存储、运输进行监督和指导;明确省、设区的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编制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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