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稳疆固边看喀什
□ 本报采访组
“真心感谢您的帮助!”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市民张某来到喀什地区喀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感谢法援律师的帮助。原来,张某此前被医院诊断为肺癌晚期及多处继发性恶性肿瘤。住院治疗期间,张某所在公司单方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保,不仅让她失去固定收入,也导致其产生自费医疗费1万余元。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张某不仅拿到了自己诉求的病假期间工资和医保损失费用1.2万余元,还拿到了医疗补助费2.7万元。
这是《法治日报》采访组一行到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走访时,了解到的一起法援案件。
喀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张国清介绍,近两年来,中心不断增强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密切回应群众期盼。以“便民、高效、快捷”为着力点,提供优质法律援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高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据了解,2024年以来,该中心已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22件,其中刑事辩护类231件,民事申请类47件,法律帮助344件,线上、线下共受理各类法律咨询6500余人次。
“线上线下”相结合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本报采访组一行看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布局为“前厅后场”开放式柜台服务,采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工作模式。根据工作职能,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行政复议等业务服务窗口,设置等候区、便民服务区、自助服务区,配备了律兜互联网无人律所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机、智慧司法一体机,开通了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务。
“这份公证书太及时了!”近日,上海居民刘女士在中心驻点公证员的帮助下,顺利办好在线委托公证业务后连声称赞。
刘女士离婚后需要将自己与前夫共同还款的位于喀什市的房屋贷款解除绑定,如在约定期间无法解除绑定,刘女士将会面临经济损失。
刘女士的律师找到了喀什市公证处在中心的驻点公证员,公证员了解情况后,立即通过喀什市公证处线上办证平台为刘女士办理了在线委托公证,从当事人联系公证员到办结该业务,用时不到4个小时。
喀什市众信公证处驻点公证员王佳佳介绍,从2022年12月开始,喀什市众信公证处进驻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方便来这里的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如房产、继承、过户、委托、声明、买卖合同以及证据保全等。
采访过程中,12348热线服务窗口热线电话铃响不断。据介绍,每个工作日都有专职律师在法律咨询窗口坐班,为当事人提供现场的法律服务。经济纠纷、劳务纠纷、家庭纠纷和财产纠纷等是当事人咨询比较多的案件类型。
中心还致力于强化普法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在喀什市的各个社区、广场、超市等人群聚集地,利用动漫视频、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等宣传活动。2024年以来,喀什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前往喀什市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各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册1500余份,现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10余人次。
统筹法律服务资源
“一站式”多元解纷
本报采访组一行了解到,中心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认定纠纷。
几个月前,乃某喝醉酒后出手打伤了米某。事发后米某住院治疗,并准备通过诉讼方式让乃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乃某不想和原本的朋友对簿公堂,于是来到中心希望解决问题。
了解情况后,值班法援律师叫来受害人米某进行调解,通过法律角度的分析解释和情理角度的疏导说明,逐渐缓和了双方矛盾。在法援律师的努力下,乃某和米某打开了心结,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乃某当场支付米某医疗费等各类损失18万元,米某也写了谅解书。
今年3月,热某在工地不慎受伤后向人社局申请工伤,人社局予以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发现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存在程序性错误,便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喀什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受理该案后发现,人社局工伤认定在事实认定部分没有错误,但程序上存在瑕疵。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考虑到,直接撤销工伤认定会使因工伤无法工作且生活困难的热某面临新一轮漫长的“走程序”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本案事实认定无误,用工单位也承认热某工伤的事实。
为真正实现定分止争,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通过“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对双方释法分析,经过多次沟通,用工单位和热某达成协议,承诺一周内支付补偿款10万元,并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
据张国清介绍,为提高解纷能力,喀什市司法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各方力量,统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资源,推行“法援+”“公证+”“行政复议+”等复合型纠纷化解方式,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推进法援品牌创建
维护打工一族权益
40多岁的伍某带着妻子从四川来到喀什市打工。就在这对夫妇期待着今后的美好生活时,伍某不小心从工地几十米高的支架上摔了下来。
经医院治疗后,伍某病情有所好转,相关部门也认定为工伤。伍某多次向建筑公司索要工伤赔偿,但其打工的建筑公司以各种理由迟迟不愿赔偿。无奈之下,伍某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接待人员了解到伍某情况后,当即决定给予其法律援助,迅速指派律师顾坚承办此案。
接到指派后,顾坚第一时间联系伍某全面了解案情,考虑到伍某是外来务工人员,为伍某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随后,顾坚第一时间向喀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立案受理后,法援律师会同仲裁员对伍某的案件进行全面研讨、分析。对建筑公司负责人讲解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多次与建筑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通过律师和仲裁员的耐心释法,建筑公司负责人承诺分期赔偿28万元。
考虑到建筑公司有可能违约,到期不履行付款承诺,援助律师提出在调解协议中增加违约责任条款,并要求建筑公司负责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增加保障,仲裁委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并迅速出具了仲裁调解书。
今年7月,家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70多岁的李大爷走进中心求助。4年前,他的老伴在喀什市某企业务工时不幸受伤,手臂被卷入机器,造成手指粉碎性骨折,严重影响劳动能力。而企业老板推诿扯皮,拒不赔偿,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从此,李大爷一家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了解到李大爷的经历后,张国清立刻接受了李大爷的法律援助申请,第一时间准备相关材料向仲裁部门申请立案,并承诺李大爷将亲自出庭为其维护合法权益。
同时,了解到李大爷因经济原因无处落脚,张国清将李大爷暂时安顿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会议室,并为其准备了床、被褥等生活必需用品。李大爷不停道谢,眼里饱含热泪。
目前,该案已经圆满结案,李大爷老伴顺利拿到了32万元的工伤赔偿金。
张国清说,中心扎实推进“法援惠民生 关爱农民工”“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等法律援助品牌创建,认真研究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全流程中的问题,结合实际,简化办理手续,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一律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我们主动与仲裁委、法院等部门沟通与协调,探讨疑难复杂案件,探索‘法律援助+劳动仲裁’方式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路径,实现了咨询、援助、调解、仲裁‘四位一体’的无缝对接,有力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张国清说。
本报记者 陈建国 潘从武 李华东 张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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