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资讯
本报讯 记者刘玉璟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近日召开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建立全区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交流会商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为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西藏实践提供法治支撑。
会议强调,建立全区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机关交流会商机制,是全面落实区党委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求,共同发力服务保障区党委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关键抓手,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赓续“特别能团结”的老西藏精神,团结协作、休戚与共,在推进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设上强配合、共发力。
会议决定,双方每半年互相通报协作配合事项进展情况、每年召开1次会商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深化律师、行政执法监督、调解、仲裁、公证、司法鉴定、复议应诉、安置帮教、刑罚执行、人民陪审员、职前培训等领域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全面依法治藏。
会议要求,坚持聚焦重点、聚焦问题,在破解执法司法难点堵点问题上下功夫,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同建共享抓好会商成果落实落地。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丰富协作模式,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巩固深化拓展,将好的协作成果和实践经验,及时总结固化为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发表评论
2024-12-08 15:08:0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