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公布了试点委托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成果。2022年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启动试点委托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五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两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共委托地方审查案件854件,占同期全部案件数量的57.74%。试点委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质效稳步提升,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更有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4年3月至7月,市场监管总局对试点委托工作开展中期评估。评估围绕60余项指标,通过司局评估、省(市)局自评、企业律所座谈会、满意度调查问卷、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
评估结果显示,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实施,修订《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规则》等,制度保障更完备;上线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业务系统,试点省(市)辐射北方八省、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丝路沿线西北省份等区域,区域协同机制更加完善。
审查监管更高效。数据显示,试点委托工作开展2年以来,委托审查案件平均受理时间18.1天、平均审结时间17.15天,特别是2024年以来,平均受理时间仅为15.36天、平均审结时间仅为16.48天。市场监管总局上线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业务系统,贯彻企业“申报端”、总局“审查端”和试点省(市)局“委托端”,实现申报审查、附条件案件监督执行、违法案件调查全链条在线办理。
竞争氛围更浓厚。局地协同打造“融媒体+5G”宣传模式,丰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宣传形式,经营主体合规意识增强。为了提高宣贯针对性,试点省(市)局结合日常监管建立重点企业名录库,联合地方国资委、行业协会等机构加大对国企以及规模以上企业的宣贯力度,通过“民企专场”“律所专场”“国企专场”等形式宣传,帮助企业规避经营者集中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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