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深圳后海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整改、对李建美、李婷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天风证券深圳后海证券营业部在为客户办理开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权限开通业务中,存在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义务的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李建美作为营业部员工,李婷立作为营业部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天风证券深圳后海证券营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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