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记者从4月14日举行的民政部2025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两年来,各地累计上传各类地名备案材料50余万份,已备案公告地名45.1万个,覆盖城乡道路、桥梁、建筑物、自然地理实体等各类地名。

地名备案公告制度是适应地名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新体制的创新举措,也是新时代地名工作的有力抓手。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王晓东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2022年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地名命名、更名后,批准机关应履行相应的备案程序,并由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告。2023年5月31日,民政部印发《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对地名备案的途径、材料、程序、审核标准以及地名公告的内容、方式等作出明确,同步在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建设线上工作平台,开辟公告专栏,实现业务流程一网办。两年来,成效显著。

公告数量显著增长。备案公告业务从零起步,短短2年时间内,实现跨越式发展。2025年一季度备案公告地名8.7万个,与2024年同期相比增长近4倍。

地名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显著增强。通过备案公告,地名管理机关及时、准确掌握各类地名命名更名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推动解决了地名管理中存在的罗马字母拼写不标准、审批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有效提高了监督管理效能。2023年以来,全国备案公告的新生地名中没有不规范地名,全部符合规范和标准。

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备案公告制度实施以来,小到街巷、大到机场,地名命名、更名情况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极大便利了社会各界知晓和使用。有的地方还创新应用场景,将备案公告系统与城市智慧管理平台、互联网地图等衔接,推动实现城市治理、电子导航、快递物流等数据的实时更新、精准定位,充分发挥了地名的公共基础信息价值,夯实数字中国的“数据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