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钟 燃
1972年至1974年陆续发掘的长沙马王堆汉墓是20世纪最重大的考古发现之一,其出土文物所展现的汉代文明辉煌程度令人叹为观止。其中“素纱襌衣”和帛书《道德经》甲乙本是两件极具代表性的文物,分别展现了汉代纺织工艺与思想文化的高峰。“素纱襌衣”是世界上现存年代最早、最轻薄的丝绸衣物,其质地薄如蝉翼、轻若烟雾。帛书《道德经》抄写于西汉初期,是现存最早的《道德经》抄本传世本。特别是《道德经》乙本卷前附抄的四篇古佚书,被学者认为是成书于战国中晚期、汉以后逐渐散佚的黄老之学代表性著作《黄帝四经》,马王堆帛书的出土使其重现于世。可以推测,该抄本为墓主生前所喜爱,因而被选为永远陪伴。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黄老之学在西汉初期的思想地位,以及当时社会对“道”的精神追求。
“道”是中国哲学的元问题,是自然规律,是宇宙法则,是天人联结的纽带,是社会秩序的根基,也是理解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一把钥匙。《黄帝四经·经法》开篇就讲:“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大意是:“道”即宇宙的根本规律,衍生出人间的法律准则。所谓法,就像木匠用墨线衡量木材的曲直一样,是衡量是非得失的标准。因此,掌握“道”的统治者制定法律而自己不敢违犯,法律确立后也不敢随意废除。统治者能够以法度为准绳约束自身,才能明察天下而不被迷惑。“道生法”强调“道”是法的本源,是法律制度的合法性、正当性的终极依据;法是“道”在人间的具象化,法根植于自然之道,必须顺应自然法则。“执道者生法”,强调统治者应遵循“道”而立法,实现“无为而无不为”的治理。“自引以绳”,强调统治者自身也应当受法律制度的约束,避免权力任性。古代木工用墨线标记直线,以此比喻法律是客观、公正的准则,如同工匠的准绳能区分曲直,统治者应通过客观、公正的准则而非个人意志管理国家。
这一段话集中体现了黄老之学“以道统法”的思想,具有制度理性的当代价值。黄老之学是战国至汉初流行的思想流派,以黄帝、老子为依托,融合道家、法家等学说,汉初学者将其系统化,后又融合儒家学说,为国家治理提供理论支持。黄老之学和纯粹的老庄道家都尊奉“道法自然”,强调顺应自然规律,但两者又有明显不同。黄老之学是道家思想的政治化转型,其“无为”并非消极,而是克制,要求统治者减少不当干预,不折腾、不扰民。“法者,引得失以绳”,不仅是黄老之学的基本主张,更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将形而上的“道”转化为形而下的“治”。它告诉我们:真正的良法,既像墨线一样公正不阿,又如“道”般尊重万物自化的生机;既能防止如战国纷争的无序,又要避免像秦法“密如凝脂”的过度干预。
西汉初期将黄老之学作为治国指导思想,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明智选择。汉初统治者循“道”而行,以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政策,应对秦末战乱使社会生产力遭受严重破坏的局面,使经济得以恢复发展;以约法省刑、删繁就简,缓解秦政严刑峻法之弊,造就了“刑措之风”。汉初统治者犹如能工巧匠,以精湛的手艺织就了“文景之治”这一亘古罕见的“素纱襌衣”,流芳了千古,惊艳了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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