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4月11日,青海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化“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确保如期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录春出席并讲话。

会议分析了全省面临的风险矛盾形势,指出抓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就是通过建立“风险预警-矛盾化解-治安防控”全链条闭环机制,形成矛盾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综合施治的工作合力,切实推进平安青海建设、预防突出风险隐患,努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护航现代化建设。

会议明确了全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目标,要求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是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规范化”。要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律手段,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分止争。

会议强调,要推动县级党委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扛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同时动员各方力量、坚持标准统一,确保如期完成任务。要认真落实“难点问题书记一线办”要求,省、市、县三级党委政法委书记要下沉抓督导、抓落实,尤其要去基础底子薄的县区。各省直行业部门要针对性加强指导、督促整改,凝聚工作合力。

会议对青海省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了详细解读。会议期间,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民和县综治中心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