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公益诉讼检察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周晓东

三月的河南洛阳,绿树成荫,花香四溢,游客如织。万佛山石窟的一座座千年佛像,仿佛在向游客诉说着千年的沧桑与辉煌。

“石窟寺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更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作为中华文明的起源、形成和发展之地,河洛大地拥有丰富的石窟寺资源。它们集建筑、雕塑、壁画、书法等艺术于一体,体现了中华文明在数千年历史发展中,以开阔的胸襟吸收外来文化,又不断创新创造卓越文化成果。近年来,洛阳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探索实践,并就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解决思路与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交流,进一步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新共识,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努力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封勇说。

检察建议确保石窟安全

位于黄河北岸洛阳市孟津区西霞院街道柴河社区的万佛山石窟,坐落于大同至洛阳两座古城之间平洛古道的咽喉之地。3月27日,看到游客纷纷驻足观赏,守护石窟33年的文物保护员张永军感慨道:“万佛山石窟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石窟文化旅游打卡胜地。这与检察机关的监督推动密不可分。”

2022年夏季,孟津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了解到,万佛山石窟内的佛像有明显被水浸泡的痕迹。

“万佛山石窟与龙门石窟同凿于北魏时期,现存石窟造像300余尊,2013年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不仅是黄河流域民族融合、兴衰发展的历史见证,更对我国石窟佛教文化艺术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属于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我们迅速把了解到的情况,向洛阳市检察院报告。”孟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赵斌介绍说。

在洛阳市检察院指导下,孟津区检察院迅速成立办案组。办案组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万佛山石窟保护设施因年久失修、周边修建县乡道路导致排水不畅等诸多因素,导致一下雨石窟内佛像就被浸泡,情况堪忧。

孟津区检察院邀请洛阳市文物局、洛阳市博物馆等单位的文物保护专家,会同孟津区文广旅局和文物保护人员,多次召开万佛山石窟保护座谈会,研究制定紧急抢救性保护和未来全方位保护方案。在全面掌握万佛山石窟保护现状后,孟津区检察院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区文广旅局和区交通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迅速完善整体保护设施,修缮道路排水系统,确保石窟安全。

多方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检察建议引起孟津区文广旅局和区交通局高度重视,两部门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拨付专项资金,按照保护方案进行修缮。孟津区文广旅局在修缮中,搭建了遮雨棚等避雨设施,对围墙、门楼等设施进行加固维修,还加强对石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佛像不再受到风雨侵袭。孟津区交通局则对石窟周边道路进行改造,及时破除部分影响排水的道路,建设专用排水设施,确保雨水能够顺畅排出、不再倒灌入石窟,同时加强对道路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发现排水问题当即进行整改。

孟津区文广旅局和区交通局还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汇报,提出修建替代文物保护范围内道路的具体方案,为万佛山石窟早日实现更高标准的封闭式保护和管理创造了条件。

在检察机关推动下,孟津区在推进文物保护工作中,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有效利用”工作思路,编制完成万佛山本体保护等项目立项,突出对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宣传推广、融合发展等,不断提升其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做到让文物“活”起来、让文化“兴”起来,多方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检察之力擦亮文旅名片

据了解,洛阳市共有石窟类文物保护单位10处,其中,龙门石窟、水泉石窟、万佛山石窟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万佛山石窟是北魏时期中原地区一处重要的汉化鲜卑洞窟,在6个窟中有3个窟内保存有场面完整的礼佛图行列浮雕。同时,该石窟更多地保留了大同云冈石窟的艺术表现手法,以三世佛窟为主是该窟群的显著特点。

“洛阳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寻求党委、政府支持,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协同履职,以检察建议、诉前磋商、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有效推动万佛山石窟、汉光武帝陵等文物古迹的长效保护和利用,以法治之力破解文物保护难题。”一直关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洛阳市孟津区京孟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吕妙霞说。

《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洛阳市检察机关立足工作实际、区域特色,以检察之力擦亮文旅名片,让千年文物重展旧颜,让历史文化焕发新彩。一方面实现执法司法双重协作,与文旅、文物等多家行政执法机关协同配合,搭建范围更广、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壮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创建法律监督新格局。另一方面利用人防技防科技赋能,积极研发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立“洛检云”监督线索管理平台,发现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