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蔡长春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安康,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大事。

想要做好这件大事,需要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谋篇布局,以确保权责清晰、履职到位。

近日召开的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提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正确处理五对关系:

——正确处理综治中心和其他矛盾纠纷化解实体的关系。

会议指出,县级综治中心运行后,统筹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有关解纷功能,但如果职能部门还保留了相应办理场所,就仍要积极发挥作用。群众到各职能部门反映问题,职能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正确处理综治中心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关系。

会议指出,综治中心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综治中心侧重于化解矛盾纠纷,老百姓的矛盾纠纷化解了,社会整体治安就会好,个人极端案件就会少。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治安方略,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工作,目的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领域很广,重点任务很多。

比如,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犯罪,开展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各部门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共同承担起综合治理责任。

会议强调,要防止因为有了综治中心,就放松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方面的重点工作。

——正确处理维权和维稳的关系。

会议指出,维权是维稳的前提,维稳保障维权。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好。

——正确处理公正和效率的关系。

会议强调,社会公正是目的,但不能因片面追求公正而失去了效率,失去了活力。

——正确处理化解矛盾和开展救济的关系。

会议强调,要严格救济的条件和程序,切不可让当事人形成“大闹才能大解决、小闹才能小解决、不闹就不能解决”的错误认识。

会议指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实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本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客观需要。

提高认识水平,凝聚奋进力量。

会议提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需要深刻认识和把握的三大重点:

——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这项工作的政治考量,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这项工作做好了,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就能得到充分彰显。

——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这项工作的人民立场,发挥综治中心联系服务群众的平台优势,进一步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这项工作做好了,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群众基础就能得到极大巩固。

——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这项工作的法治属性,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让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这项工作做好了,法治自信、法治能力就能得到极大提升。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会议强调,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