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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志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这些标准聚焦民生关切和产业发展需求,标准之间相互衔接,协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60项,包含2万多项指标,覆盖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标准体系中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过程规范、检验方法4大类标准相互衔接,协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规范从过程到产品各环节,保护从一般到特殊全人群。

为避免误导消费者,此次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这一规定回应了民生关切,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因为“不添加”某种添加剂,并不等于不添加其他添加剂;生产环节“零添加”,也不等于最终产品没有任何添加剂。商家使用这种含糊不清、语焉不详的描述,不仅容易误导消费者,还容易滋生剑走偏锋的虚假广告宣传。在现代食品工业中,添加剂对于改善食品性状、预防变质、延长保质期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使用添加剂无可厚非,但必须依规使用、如实标明。

新国标的一大特点是,强化了定量标示要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素的质量安全要求。不仅如此,根据新国标,食品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标示含量。这有助于遏制不良商家拿含量不明的食品配料作为宣传卖点。以燕窝月饼为例,消费者很难搞清楚燕窝到底是主料还是辅料,抑或只是一种营销噱头。按照新国标的要求,燕窝月饼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标示燕窝的实际含量。如此一来,消费者可以更清晰地了解食品的真实成分,进而作出消费决策,不良商家通过制造噱头来混淆视听的空间将大大压缩。此外,新国标还要求强制标示食品中的致敏物质信息,这对于有食物过敏史的消费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安全保障。

作为食品的“身份证”,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内容,能够向消费者直接传递食品的配料表、营养成分、生产日期、保存条件等信息,这些都与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但在日常生活中,有些食品标签中的文字又密又小,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阅读障碍,对于老年消费者来说更是不够友好。对此,我国在国际上率先推广应用食品数字标签,食品标签将正式开始向数字化升级。新国标明确了数字标签的定义及应用要求,消费者通过扫描数字标签二维码,可以获得页面放大、语音识读、视频讲解等体验,获取有关食品成分、使用说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相关信息。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同时,国家也鼓励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识别和使用。数字标签在食品包装领域的推广应用,不仅有助于解决食品标签内容“找不到”“看不清”的问题,还体现了建设无障碍环境的制度关怀。

食品安全标准不仅是强制性标准,更是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重要基石。只有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才能推动新国标落细落实,从而更好地守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