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3月3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来到国家检察官学院,为同期培训的5个班次650余名学员授课。他强调,检察管理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遵循司法规律、管理规律,立足检察权运行特点,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与时俱进提升检察管理能力和水平,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应勇指出,检察管理是基于对管理规律、司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检察工作进行组织、调控、评价和引导的活动。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实践的创新发展对检察管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优化检察管理,是坚持公正司法、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是遵循司法规律、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司法效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检察管理,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各项职能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办案”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主要方式,“三个管理”是检察管理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工作重心,是推动高质效办案的主要着力点。

应勇指出,案件管理侧重对案件的分配、流程、实体等进行全方位管理,确保案件分配科学、过程可控、结果公正,推动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组织、每一个检察官。要优化办案职权划分,区分案件具体性质、难易程度等,进行科学分配。深化办案流程管理,遵循诉讼程序、办案流程,完善常态化预警、提醒、督促制度,以程序管理推动、促进、保障依法履职办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各类主体对检察履职办案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等都要敢抓敢管、善抓善管,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审核把关。

应勇强调,加强“三个管理”,根本目的是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业务部门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加强研究探索,提出符合司法规律、检察规律的本条线高质效办案规范,进一步构建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

应勇指出,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客观需要,是推动高质效办案的重要依托,要实现管理主体全方位、管理内容全领域、管理对象全覆盖。各级检察机关、各个部门都要自觉融入检察“大管理”格局,找准职责定位、明确权责归属,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要正确处理好检察管理与检察人员考核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持续营造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环境。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主持授课。最高检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机关全体人员、国家检察官学院教职员工等同堂听课。各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各分院参训学员等同步视频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