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所行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小山子法庭的接待室内,总会见到前来找张丛杨法官咨询的农户。“张法官,你快帮我看看,这化肥合同我能签吗?”“张法官,这种子合同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和利息计算我咋看不懂呢!”“张法官,这卖化肥的,要是找我多要钱咋整啊?”一声声张法官的背后,既饱含着乡亲们的信任,也满怀着他们的期待。
图为3月22日,张丛杨(右二)和法院干警在辖区农资商店推广合同样本,并为商户们解答法律问题。 张启佳 摄
在接待了多位农户后,张丛杨也开始认真思索,如何才能从根源解决春耕前农民在农资采购方面的顾虑。在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购买的过程中,都是农户先到商家处赊购,签订好买卖合同后,商家按约定时间将农资送到指定地点,秋收时商家再与农户统一结算。但由于订货、送货、结算的环节非同一时间完成,每年秋收后,农户与商家之间都会因农资欠款产生大量民事诉讼案件。
为此,张丛杨对近两年的农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此类案件的矛盾焦点。最终明确,如果想要让交易过程最大限度减少争议,只有从商户的角度入手规范交易流程,才能真正从根源让农户打消心中顾虑。
张丛杨经过多次调整,最终制作了一份简约实用的买卖合同样本。合同样本中详细规定了买卖双方身份信息、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交货时间、付款、违约责任等条款,并附有收据。该份合同能够确保整个交易过程有法可依。
制作完成后,张丛杨与法庭干警深入辖区农资商店推广该合同样本,并为商户讲解常见法律问题,帮助其理解合同条款,避免因合同漏洞引发纠纷。商户们对张丛杨这一举措赞不绝口:“如果我们自己去找律师起草这种合同,得花不少钱啊,现在我们只需复印就能用了,这可太好了!”
金色的稻田承载着庄稼人的希望,小山子法庭始终秉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理念,用心用情守护着这片土地,成为稻田里坚实的法治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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