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郑树泉 雷佳雪

小小法庭,偏居一隅,却是离群众“最近的地方”。近年来,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人民法院咸村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贴心的诉讼服务、多元的调解机制、高效的审判模式,竭力满足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绘就一幅基层治理新“枫”景,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多方联动聚合力

弹奏源头解纷“交响乐”

近日,某村村民林某来到咸村法庭,向法官说起了自己的烦心事儿。原来,他种植的果树苗多次被同村谢某放养的羊群啃食,经初步统计,受损明显的树苗多达100余株。其间,林某也曾多次报警与谢某进行交涉,要求谢某赔偿损失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羊群进入果园,但由于双方对树苗的损失金额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接到村民诉求后,法官立即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并同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组成“四方联调”小组。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与派出所民警释法明理,明确损失总额及双方责任,再结合乡镇干部及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情理、事理多角度做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联动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和接下来的防护措施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这起因饲养人管理不善导致的侵权责任纠纷成功化解。

近年来,咸村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调解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构建以党委领导、法庭主导,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组织参与的“四方联调”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让大量矛盾化解于萌芽、止步于未诉。

“我们还构建法庭服务基层治理的网格化平台,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互联’,以‘多元共治’的解纷格局,把法理讲透、事理讲明、情理讲通,努力让涉民生矛盾纠纷‘软着陆’,实现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解。”周宁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司法为民零距离

打造诉讼服务“先锋队”

老百姓的需求在哪里,人民法庭的服务触角就延伸到哪里。针对辖区面积大、人口多、居住分散且出行不便等实际情况,咸村法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改进服务方式,不断完善日常“义诊”、提前“约诊”、法官“坐诊”、综合“会诊”、上门“巡诊”的“五诊疗法”。

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原告陈某在工作中因事故导致身体残疾,而公司却迟迟不肯进行赔付。案件受理后,咸村法庭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在双方所在村的村委会开展巡回审理,并邀请当地村民和企业代表参加庭审。经法庭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

“你们的服务真是太到位了,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真是省时又省力。”调解结束后,陈某高兴地对法庭干警说道。

据了解,咸村法庭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前沿优势,在诉前调解、巡回办案、开庭审理、公开宣判等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

同时,咸村法庭持续深入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前移法律保护关口,通过进企业走访、座谈、讲座、宣传等方式,为企业“问诊开方”,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咸村法庭庭长刘少青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法官们深入田间地头、企业车间,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将人民法庭搬到群众身边,让司法更有温度、更接地气、更聚民心。

法治宣讲进万家

修建多元治理“同心桥”

林公是闽东地区重要的民间信仰之一,每年农历正月初五到十五,周宁县杉洋村的林公忠平王祖殿就会迎来请香高峰,林公祈福习俗(周宁)还入选了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今年2月8日,正值正月十一,咸村法庭干警走进林公忠平王祖殿,开展“传承非遗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普法宣传活动,聚焦移风易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深入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活动期间,法院干警还向游客发放《文明上香提示书》,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不冲击、不滞留、不围堵、不起哄,做到文明上香、文明用火,并严格遵守禁放鞭炮的规定,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的有机融合。

为助力辖区“无讼、无案、无访”创建,咸村法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与“法治体检”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村庄等地,开展民法典“六进”“送法下乡”等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法治观念。同时,法庭还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参加“法庭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法庭工作的了解。

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的同时,咸村法庭立足辖区两镇畲族文化浓厚底蕴的特点,结合畲村“桃源解纷”“红绿”融合、“凤亭议事”等特色传统文化民俗,推行桃源民约,指导辖区各村(居)修订完善乡规民约,推动乡规民约在基层自治中发挥规范指引作用,形成以村规民约为基础规范的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契约化社会治理新格局,更好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