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傲多

3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四川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破产审判工作及破产管理人行业发展成果。四川法院充分发挥破产拯救效能,2022年至2024年三年间,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6.39%、136.36%,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危困企业通过破产重整推动了优质资源重构,实现了破局重生。

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介绍,四川法院近年来坚持“优制度、强队伍、重监管”,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指定、考核、监管等制度,重新编制《四川省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全面推行机构考核述职及廉政谈话制度,推动破产管理人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全省现有在册管理人机构613家,其中一级管理人35家、二级管理人578家,初步形成分类分级、专业多元的行业格局。新名册自2024年8月发布以来,全省法院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288次,涉案金额约400亿元,为危困企业脱困重生、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有力服务保障。

四川高院民二庭通报,四川法院破产案件收结案数量呈增长态势,破产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2022年的22.20个月压缩至2024年的17.02个月,审理周期缩短156天。

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介绍,四川省破产管理人行业在党委政府、法院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从无到有、由弱变强,行业的影响力已从区域辐射至全国。2017年以来,全省管理人累计办理破产案件逾3000件,推动2500余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帮助逾500家困境企业重生,盘活资产数千亿元,稳就业逾十万人。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准确把握破产审判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完善监督考核、促进能力培育等方式全面提高破产管理人工作水平,推动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努力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