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政部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加快健全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推动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民政部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2024年12月,召开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新征程民政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2024年6月,举办“民政部大讲堂”专题学习慈善法,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治原主持并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部署。陆治原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推进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区划地名、婚姻、殡葬、收养、慈善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民政领域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等工作,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改革发展。部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履职尽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推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一)强化顶层设计。印发《民政部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年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进行系统谋划;印发《民政部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着力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素养;印发《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工作规则(试行)》,召开第二次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座谈会,充分发挥联系点汇聚民智作用。积极沟通协调,推动社会救助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二)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开展立法调研20余次,组织、参加立法论证会70余次。配合司法部完成社会救助法第三轮复核。向国务院报送《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稿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推动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出台《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等5件部门规章,废止2件部门规章。配合司法部履行《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完成《婚姻登记条例》、《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两部行政法规修订工作。

(三)开展各类清理工作。组织完成国务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涉企行政检查等专项清理工作。

(四)加强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工作,对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中央文件代拟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印发相关通知,在部机关办公系统中嵌入公平竞争审查模块。对5件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决定书进行审查。

三、推进职能转变和权力监督

(一)严格依法决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在处理重大复杂问题时,充分听取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意见。注重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及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作用,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社会组织方面,强化“互联网+监管”手段,加强网上警示宣传,优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监管信息公示布局,滚动展示全国性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信息,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疑似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排查。社会救助方面,印发2024年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加强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协同配合,统筹推进集中整治与综合治理工作。区划地名方面,指导各地严格规范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健全完善“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体制,落实地名管理备案公告制度,持续监督和落实规定领域使用标准地名。残疾人福利方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部级数据共享核对工作机制,开展首次全国数据核对比对。养老服务方面,部署开展整治养老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打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等工作,全面压降各类风险隐患。会同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户网站集约整合建设,实现访问入口统一、页面风格统一、资源供给统一、操作体验统一。“民政通”移动端累计上线政务服务185项、地方服务专区27个,为604万民政服务对象提供各类办事和查询服务超3382万余次。为民政服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提供有力技术保障,截至2024年年底,累计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47.2万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3079人、“全程网办”93619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跨省通办”申请498例。

(四)优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方面,报请国标委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25项,批准发布行业标准35项。社会组织方面,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登记、年检系统在河北等8个省份1020个登记管理机关全面使用,在线办理审批和年检业务,持续提升社会组织基础信息质量。社会救助方面,印发相关文件,指导各地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健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推动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向上述两类家庭延伸。加强热线值守,畅通全国各级3700余条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全力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区划地名方面,维护和完善全国行政区划信息查询平台,持续丰富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收录地名信息数量,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权威的区划地名信息查询服务。残疾人福利方面,启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深入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累计服务563.4万人次。推动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的低保重度残疾人纳入有关集中照护项目范围。老龄工作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制定平台服务便老、优质服务援老、公证服务惠老、调解服务助老、公益服务爱老、普法服务护老等6方面措施,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养老服务方面,持续优化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开发上线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在国务院手机客户端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助餐服务等查询功能。儿童福利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相关主题活动通知,强化相关工作措施,为孤独症儿童、心理异常的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五)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社会组织方面,加强信用信息管理与归集,指导各地做好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公开,依法做好社会组织信用修复。婚姻登记方面,健全完善婚姻登记领域信用惩戒机制。养老服务方面,组织开展第二批养老服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鼓励养老服务信用监管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养老服务领域信用惩戒和修复机制。

(六)推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日常演练;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地方督促提醒,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印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甘肃积石山地震慈善捐赠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并指导地方加强救灾慈善捐赠活动管理。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动态更新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政务动态信息3篇、部门及国家级专项规划6个、统计数据10篇、部公务员招录和部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6篇,发布4篇答记者问。通过部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3034篇。参加和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18场,办理媒体采访114次。上线“权威解读”、“答记者问”等专题合集13个,发布9篇政策解读稿件,制作视频、动漫等政策解读产品3篇。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2件。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8件,审结6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1件,审结15件。

(九)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持续深化中央巡视整改,稳妥推进部党组内部巡视,用足用好内部巡视成果,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对部机关党员公职人员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据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严肃追究党纪责任。

(十)强化考核评价。将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将依法履职情况列为2024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接受干部职工投票评价。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对地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举办全国民政执法工作培训班、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开展民政执法专项调研,指导推进基层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编写10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及22个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发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加强慈善组织执法专项工作,持续推进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21家全国性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共依法处置非法社会组织1066个。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全国自查自纠乱收费问题1000余个,查处违法违规收费问题57个,查处违法违规收费金额576.27万元。

五、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深化社会组织依法治理。修订《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配合有关部门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认真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评估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组织章程。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出台社会组织基础术语等4项行业标准。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印发《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通知》,会同全国人大编写慈善法释义,支持民政系统开展慈善法宣贯、培训。组织开展《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慈善领域配套规章、文件等新出台法规政策宣贯工作,向民政部本级工作人员发放普法短信2万余条。梳理社会组织领域常用政策法规,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推送政策问答和政策释读文章,并在《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杂志同步刊发。

2025年,民政部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取得明显进展,民政执法水平整体提升,民政普法工作提质增效,民政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