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5年3月21日晚,杭州凯大催化(维权)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凯大催化,代码:830974)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凯大催化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5月13日,凯大催化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凯大催化存在以下问题:一、凯大催化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二、2024年4月25日,凯大催化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公司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信息进行更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25日期间买入凯大催化股票,并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凯大催化维权入口)
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3年4月1日起2024年12月底)、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发表评论
2025-03-25 02:33:18回复
2025-03-24 20:30:47回复
2025-03-24 21:44:17回复
2025-03-25 01:52:15回复
2025-03-25 02:00:00回复
2025-03-25 02:33:00回复
2025-03-25 04:05: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