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自然资源部近日对2024年度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情况进行通报。根据监测统计结果,在土地开发程度方面,参评国家级开发区审批范围扣除河流、湖泊、山体等不可建设土地后,共有可开发建设土地52.28万公顷,其中达到“三通一平”以上供应条件的土地48.02万公顷,土地开发率91.87%。
为及时掌握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促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根据部有关工作安排,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了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本次监测统计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共涉及599个国家级开发区,审批范围面积54.17万公顷,平均每个开发区面积904.33公顷。
根据监测统计结果,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4.70万公顷,土地供应率93.07%;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41.49万公顷,土地建成率92.83%,工业用地率47.59%。在土地利用强度方面,开发区综合容积率1.06,建筑密度33.87%,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0.99,工业用地建筑系数54.58%。在土地利用效益方面,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11844.36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达到832.61万元/公顷,综合地均税收635.7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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