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初春,寒意尚未褪去,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的一处蔬菜大棚内却绿意盎然、生机勃勃。这是甘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韩文晶回访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时看到的一幕。
近年来,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融合,创新成立“樊九平工作室”,充分发挥检察业务与调解“检调融合”联动机制职能作用,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彻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我们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6个乡镇(街道办)、66个行政村、社区综治视联网的联通,打通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建立‘干警包村、网格员包片’机制,设立‘检察官联络站’,并吸纳两委干部、乡贤名人等100余人,搭建起线状矛盾化解模式,实现了矛盾纠纷的精细化排查和多元化调解。”甘泉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惠祥介绍道。
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民事行政申诉、信访等案件中,甘泉县检察院不仅注重法律关系的准确把握,更着眼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2024年3月,刘老太与邢老太两位同村老人因小事产生矛盾。一晚,邢老太路过刘老太的蔬菜大棚时,为泄私愤点燃大棚,致使棚顶薄膜和棚内黄瓜苗均被烧毁。
在办案过程中,韩文晶发现两家原本关系融洽,此次案发实属偶发矛盾。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韩文晶积极推动刑事和解工作。刘老太由于经济损失严重不愿原谅邢老太。面对这一困境,韩文晶先后7次前往刘老太家中进行沟通,耐心倾听她的诉求,并与侦查机关召开了4次案件推进会,反复斟酌优化和解方案。
在韩文晶的不懈努力下,邢老太主动赔偿刘老太损失,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刘老太出具刑事谅解书,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案件办结后,我们还对本案开展了3次跟踪回访,密切关注双方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确保矛盾得到真正解决。目前,该案件已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韩文晶说道。
除了个案的调解,甘泉县检察院还积极构建“职能+治理”的新体系,强化一体化协作办案,通过“刑事检察+司法救助”“刑事检察+行政监督”“控告申诉+公益诉讼”等业务多向发力,积极主动发现法律监督线索,以检察履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每月深入社区、乡镇和街道开展走访活动,以召开现场会、制发宣传品等形式,进行法律和平安建设知识宣传,延伸“检调融合”的效果。
此外,甘泉县检察院还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检察调解工作的协作配合制度。
据统计,甘泉县检察院通过“检调融合”机制共化解矛盾26件次,刑事和解8件,协助有关乡镇政府源头预防矛盾5件次,有效推动了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等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每一个‘小案’,都是实实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我们将始终把群众‘心上事’当作‘上心事’,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民事行政申诉、信访等案件中,继续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新方法、新举措,通过对小案依法、依规办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甘泉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文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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