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纬观

□ 苏号朋

近年来,营销噱头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包括法律监管难度较大、消费者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的从众心理和权威效应以及经营者违法成本较低等。

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营销噱头的花样翻新速度远快于立法的修订进度,现有立法往往难以覆盖新型营销手段,部分经营者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或者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规避法律制裁。同时,尽管我国法律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在实际适用时,一些经营者在面临处罚时,往往只需缴纳少量的罚款,远低于其获得的高额利润。这种低成本的违法模式使得一些经营者铤而走险,继续使用噱头式营销手段。

依法治理营销噱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完善相关立法,填补监管漏洞。例如,针对“零添加”等模糊概念,建议相关部门制定明确的标准和定义,防止经营者利用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同时,应加强对新兴技术概念的界定和监管,防止经营者滥用“量子技术”等高科技概念进行虚假宣传。

对于经营者实施的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处罚力度,确保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大大高于违法收益。此外,应当强化信用监管,限制违法经营者的市场准入,从而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还应当有效解决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消费者教育,宣传普及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可以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向消费者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消费常识,帮助消费者辨别营销噱头。同时,应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虚假广告和误导性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

消费者在面对各种营销噱头时,也应当认真辨别其宣传内容的真伪。比如,对于“零添加”“无污染”等模糊概念,消费者应要求经营者提供明确的标准和依据。如果经营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消费者应谨慎购买。在购买产品前,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咨询专业人士等方式,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如果某款产品的宣传过于夸张,而同类产品并无类似宣传,消费者对此应保持警惕。还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或专业的检测、鉴定机构获取产品信息和评价,避免被经营者的营销噱头所迷惑。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还要养成保留好相关的消费凭证的习惯,如合同、发票、收据等。如果发现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或误导性营销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