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5D调查》315消费者守护计划

  【哺乳期遭遇合同到期不续签,女子起诉公司获赔】3月8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涉哺乳期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典型案例。据悉,王某与某公司先后 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第二份劳动合同因王某处于哺乳期而顺延。期限届满前,王某向公司申请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该公司作出劳动合同终止决定,并告知王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王某经劳动仲 裁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对此,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 益受法律保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法定除外情形 ,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本案双方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且王某不存在过错、伤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其在因哺乳期顺延的合同期限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订立。用人单位拒绝续订并单方终止劳动合同违法,故判决某公司向王某支付 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