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万静
公共资源交易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最重要的制度规章。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宁夏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所长李保平建议提高其位阶,从部门规章上升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并尽快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以法治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治理能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发展。
李保平介绍,《办法》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监督渠道作出了规定,在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充分发展、提升电子交易水平、推进资源整合共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办法》仍存不足之处,比如,目前国有企业采购等项目还没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亟须在《办法》中做好制度配套,落实国家顶层设计。同时,随着进场交易项目范围不断扩大,以及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远程异地评标等交易方式广泛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对象更加广泛,监管事项更加复杂,存在部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监管职责不明晰、质疑投诉渠道不通畅、线上监管推进慢等问题。
发表评论
2025-03-10 16:37:20回复
2025-03-10 17:56: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