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 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杨青玖 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年来,浙江省公安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连续21年获评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为高水平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一、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优化完善执法方式流程
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期待,不仅要保障办案公平,更要提升办案效率;不仅要求执法有力度,更要求执法有温度。浙江公安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针对“受案难”“立案难”等问题,制发全省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定,打造受案立案“统一窗口受理、统一系统录入、统一部门管理”的“三统一”管理模式。2024年以来,又深入落实公安部规范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要求,专门制发接报案与立案工作实施细则,全省建设改造接报案中心114个、派出所接报案大厅1132个,严格实行“三个当场”规定和首接责任制度,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同时,又将人文关怀引入公安执法,推广行政执法领域“轻微不罚”工作机制,形成67项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清单、9项不予行政强制清单,在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展现公安担当,贡献公安力量。
二、坚持深化“办案一件事”集成改革,促进政法一体化高效协同
坚持“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是大势所趋、职责所系。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全面形成和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是推动解决多跨协同等执法难点堵点的必经之路。近年来,浙江公安紧抓“公安大脑”建设契机,聚焦“跨部门”“大数据”两个关键点,依托机制协同和数据共享,牵引带动办案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机制重构。在解决协同问题上,浙江公安大力推行“办案一件事”集成改革,牵头建设推广全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着力打造价格认定“一网办”、涉案款项执收等多跨应用,办案用时同比下降19.6%,牵引带动办案流程再造和机制重塑。
在提升执法质效上,浙江公安深入实施大数据赋能一号科技兴警工程,持续推进全域数字办案,卷宗源头数字化率达70%,实现逮捕、移诉等145个诉讼协同环节网上流转,全域无纸化协同办案系全国唯一。特别是深化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持续迭代更新远程办案等多跨协同应用,全面启动大模型技术在法律问答、证据校验等场景的试点应用,其中“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警务典型案例。
三、坚持健全涉案财物一体化处置机制,推动执法权力规范运行
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为解决刑事执法实践中涉案财物管理难、处置难、监督难等问题,有效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浙江公安率先建立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新机制,聚焦“管理规范、移送顺畅、处置及时、监管透明”的目标,积极探索规范化、社会化、数字化的涉案财物一体管理处置模式,牵头出台《浙江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取证管理处置工作指引》,建成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70个,同步打造涉案财物网上管理平台,实现了“集约化保管、换押式移交”。
在此基础上,浙江公安依托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在全省政法机关建设应用涉案财物处置平台,形成社会化、专业化处置机制,通过“平台+机制”新模式,全力打通涉案财物处置的堵点。作为试点地区的温州市,已在线处置涉案财物8万余件,处置及时率提升78%,处置周期从平均150天缩短至32天,涉案财物在库保管率下降46%,保管面积减少约800平方米。
四、坚持强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实现全流程精细化监督管理
当前,公安改革进入了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必须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把新时代公安改革向纵深推进。对此,浙江公安坚持“大场景、小切口”,在全国率先建设派出所办案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派出所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位一体”机制,推进“人、案、物”集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为有效应对犯罪形态集团化、专业化发展趋势,迭代升级“三位一体”机制,建成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功能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05个,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公安机关全覆盖,杭州富阳、绍兴上虞、金华东阳获评首批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2024年,全省公安机关在中心办理案件12.4万余起,刑事案件集中办案率达90.87%。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成运行,已经成为浙江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标志性成果和展示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窗口。
公平正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浙江公安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抓住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追求,坚持守正创新、实干为要,坚持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方向,聚焦高水平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公安法治工作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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