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通知》适用的对象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业银行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内地设立的分行。
《通知》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在现有客户对象范围内开办银行卡业务,具体包括:对中国境外公民开办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对中国境内公民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对中国境内、境外对公客户(含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开办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
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为压实银行主体责任,《通知》要求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应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制度建设、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管理,有效保护个人信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并要求管理行统筹负责内地银行卡业务的管理。
同时,《通知》要求各属地监管局加强对港澳银行内地分行银行卡业务的监督管理,督促机构依法合规开展银行卡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通知》的发布实施,是金融监管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深化内地和港澳金融合作,提升港澳银行内地分行金融服务质效。
发表评论
2025-02-28 21:35:28回复
2025-02-28 21:33:49回复
2025-03-01 00:17:05回复
2025-02-28 23:28:51回复
2025-03-01 04:04:21回复
2025-03-01 00:04:36回复
2025-03-01 00:42:37回复
2025-02-28 23:14:25回复
2025-03-01 00:30:25回复
2025-03-01 01:39:19回复
2025-03-01 02:55: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