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 

日前,“司法管理现代化”研讨会暨上海司法智库学会2025年年会在同济大学举行。来自上海、北京、陕西等地高校的司法理论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来自上海、江苏、浙江等地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司法管理现代化”这一课题。

据悉,此次会议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同济大学、上海司法智库学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三个分论坛分别围绕法院管理与司法权运行机制创新、审判管理与数字法院建设、队伍管理与司法职业保障等主题开展研讨。

在司法权运行机制创新方面,专家们纷纷表示,应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上海司法智库学会会长、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指出,当前的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和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仍然存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困惑,关键问题之一是“解纷资源”或“治理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应当继续深入研究,借鉴域外有益经验,实现司法管理制度的现代化。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夏雯以基层法院管理的实践经验为视角提出思考,她认为,对于“纷”的理解应当以“诉”为背景,而非全社会的“纷”,人民法院要不断激活社会的解纷资源,做好内部挖潜和外部借力。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新认为,要缓解“案多人少”这一矛盾,除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减少案件增量、扩充办案力量以及强化技术支持外,关键在于进一步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实现司法资源的精细化配置,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以现代化的管理思维激活司法制度的内在活力。

数字法院建设对审判管理的影响同样成为与会专家的关注热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管理处处长陆诚介绍了上海数字法院建设和大模型技术应用情况,她指出,上海法院创新建设应用场景,从业务数据化到数据业务化,形成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便民、数助治理、数助政务五大板块,推动法院工作重塑性变革。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法律科学》编辑刘克毅认为,审判管理要更加注重考虑当事人在案件处理流程中的作用,注重协调处理大数据技术赋能审判管理可能带来的种种问题,优化考评体系,提升司法公正。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力指出,数字技术赋能司法管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司法规律,避免盲目追求技术理性,着力构建科学、多元的司法评价指标体系。

队伍管理与司法职业保障是司法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是法官员额制改革在上海全面推开的第十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庭长周圣从基层法院的微观实践角度分析了目前法官员额制改革面临的困境和成因,根据审判实际,提出以培养、激励优秀法官为中心,通过适度提高员额比例、合理设置法官等级、统筹各类遴选机制、畅通内外交流途径、巧用行政科层管理等优化路径,推进实现法院人事管理制度的现代化。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陈艺尹从提高队伍稳定性的角度探讨了法院队伍管理的模式,提出法院管理要以人为本,以事业、情感留人,去创造更多成长提升机会和情感链接点,实现个人、法院、时代发展的同频共振。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李琳深入剖析了当前法官绩效考核体系存在的问题,指出其过度偏重办案业绩考核,而忽视了案外事务工作量的科学计算。

“审判管理是案件审理质效和服务治理成效的重要保障,是以党的领导责任统领、压实司法责任,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审判机关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在致辞中表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要将“人民群众感受”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标尺,将更多精力聚焦到审判执行工作主责主业上来,全力以赴以数字化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