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廉颖婷
记者2月20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为树立服役贡献越大、关爱帮扶越好的鲜明导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综合考虑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程度、服现役期间所作贡献和现实表现,同等困难条件下向参战、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军人倾斜。
《规范》强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通过日常走访、定期摸排等方式,准确把握困难退役军人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和家庭状况,摸清急难愁盼问题。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经常性上门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退役军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卫生健康部门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对一时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且符合帮扶援助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行免除住院预交金等举措。
《规范》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合理安排资金,加强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帮扶援助。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协会效应,注重发挥老龄协会和残联、妇联以及老年协会等作用,带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为困难退役军人送去关爱和专业化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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