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北京2月17日讯 全媒体记者张昊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6个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涉及传统产业、中介行业、科技企业、征信机构等不同领域,体现人民法院对企业名誉权的全面平等保护和及时充分救济。

据介绍,在典型案例“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与杨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杨某某作为房地产领域自媒体账号运营者,在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发布“黑稿”,诋毁该公司名誉。人民法院判令杨某某承担侵权责任,有利于严厉惩戒恶意侵害企业名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案例“某科技公司与李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充分关注企业创始人名誉与企业名誉的高度关联,结合案涉言论发布的具体情境等因素依法认定针对企业创始人的贬损性言论构成对企业名誉权的侵害,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充分保护。案例“某物联网公司、某网络公司与某餐饮公司、某食品公司名誉权纠纷案”中,某餐饮公司、某食品公司的行为具有高度的侵权可能性且已引发较大社会关注。人民法院充分考虑受损企业权利救济的紧迫性,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及时制止有损企业名誉的行为,防止损害扩大。

本批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否定和制裁“唯流量”“抹黑”企业行为,更周延地维护企业名誉。案例“某饮品公司与某传媒公司名誉权纠纷案”中,某传媒公司未认真调查核实即发布关于某饮品公司经营状况的不实信息,制造热点、创造话题,对某饮品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人民法院判令某传媒公司承担名誉权侵权责任,既保护了受损企业权益,又有利于规范网络媒体行为、构建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