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朔城区支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250000元。
王某国(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朔城区支行行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刘某佳(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朔城区支行营业室客服经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2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朔城区支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250000元。
王某国(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朔城区支行行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刘某佳(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朔城区支行营业室客服经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发表评论
2025-02-14 00:46:58回复
2025-02-14 09:34:55回复
2025-02-14 04:40:31回复
2025-02-13 22:27:40回复
2025-02-14 08:31:06回复
2025-02-14 02:41:19回复
2025-02-14 03:49:23回复
2025-02-14 04:12:19回复
2025-02-13 23:58:47回复
2025-02-14 00:10:37回复
2025-02-13 22:46:49回复
2025-02-14 05:06:54回复